國外(國際)學歷學位鑒定須知
一、鑒定範圍:
(1)在國外和中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2)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國際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頒發的國外學位證書;
(3)經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並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高等專科教育、非學歷高等教育層次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案頒發的國外高等教育文憑。
二、鑒定申請辦法:
(一)國際合作辦學機構申請鑒定需要材料
1.境外學校資質合法性
境外教育主管部門對該境外學校的認證
2.中方合作機構合法性
(1)中方合作機構資質證明;
(2)中方合作機構資信證明;
(3)法人身份證影本;
3.境外學校對中方合作機構學位教育授權;
4.境外學校與中方合作機構合作協定;
5.境外學校在中國教育部監管網上的截圖;
6.境外學校的簡介,招生簡章,師資配備;
7.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國際學位鑒定機構備案一年有效,超過時間重新申報備案。
(二)個人鑒定申請須遞交以下材料:
1.留學國際學位鑒定申請須提交以下材料:
(1)一張二寸彩色證件照片;
(2)申請者留學期間護照(含所有留學期間的簽證記錄及出入境記錄)影本;若護照上交或丟失,請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如新護照首頁、身份證、戶籍證明等)和就讀學校註冊部門開具的學校經歷證明(含學習起始時間、專業、學位等資訊)影本;
(3)所獲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4)需鑒定學位的完整、正式成績單;國外研究學位獲得者,如無成績單,需提供學校或導師開具的相關研究證明原件及影本,研究證明內容涉及學習起始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學位等內容;
(5)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6)出國前最後學歷證書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國外碩士學位獲得者,如入學前學歷為大專,須提交入學前全部工作經歷證明;博士學位獲得者,如入學前學歷為碩士研究生(不含碩士研究生)以下,須提交入學前全部工作經歷證明或職稱證書)。
以上材料須交驗原件並自備一套影本。填寫國際學位證書認證申請表.doc(請點擊下載並雙面列印)。
2、合作辦學學位鑒定申請須遞交以下材料:
(1)一張二寸彩色證件照片;
(2)本人身份證;本人護照(在合作辦學外方學校有實習經歷者提供;須全本複印;若護照已上交,請有關單位開具證明);
(3)所獲合作辦學國外(境外)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4)學習成績單;
(5)由合作辦學中方學校開具的合作辦學學籍證明;
(6)工作經歷證明(入學前為大專學歷,取得國外(境外)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者);
(7)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獲得者,應提供畢業論文目錄及摘要;
(8)入學前最後學歷證書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須交驗原件並自備一套影本。填寫國際學位證書認證申請表.doc(請點擊下載並雙面列印)
3、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鑒定申請須遞交以下材料:
(1)一張二寸彩色證件照片;
(2)本人身份證;
(3)在港澳特別行政區高等院校獲得的所有學位證書(已畢業但尚未獲得學位證書者請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已獲學位的證明信);
(4)在港澳特別行政區高等院校學習期間所有正式成績單;研究學位獲得者,如無成績單,需提供學校開具的相關研究證明(須含精確到月份的學習時間段、專業名稱、研究方向、學位名稱等資訊);
(5)內地居民須提供赴港澳高等院校學習之前在內地所獲最高高等教育文憑;
A.港澳居民須提供: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B.臺灣居民須提供:①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或旅行證,②身份證(正反面都需要複印);若無法提供,請提交《戶籍謄本》,③本人在港澳地區學習期間的居留證明;
C.內地居民須提供:①往來港澳通行證(含所有學習期間的簽注記錄及出入境記錄);若通行證上交或丟失,請提供新通行證個人資訊頁及就讀學校註冊部門開具的全日制學習經歷證明(須含精確到月份的學習時間段、專業名稱、學位名稱等資訊),②中央人民政府駐特區聯絡辦公室開具的學習證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須交驗原件並自備一套影本。填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鑒定申請表》。
填寫國際學位證書認證申請表.doc(請點擊下載並雙面列印)。
4、臺灣地區學歷、學位鑒定申請需遞交以下材料:
(1)一張彩色證件照片;
(2)本人身份證件;
(3)在臺灣地區高等院校獲得的繁體中文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4)學習成績單;
A.臺灣居民須提供:①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或旅行證,②身份證(正反面都需要複印);若無法提供,請提交《戶籍謄本》;
B.港澳居民須提供: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③本人在臺灣學習期間的居留證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須交驗原件並自備一套影本。
填寫國際學位證書認證申請表.doc(請點擊下載並雙面列印)。
三、收費標準
(一)大專鑒定費:人民幣2000元/份;翻譯代辦服務費:英文300元/份;加急費:1000/份;郵寄費:25元/份;照片代辦沖印費:60元/次
(二)本科鑒定費:人民幣2000元/份;翻譯代辦服務費:英文300元/份;加急費:1000/份;郵寄費:25元/份;照片代辦沖印費:60元/次
(三)碩士鑒定費:人民幣2000元/份;翻譯代辦服務費:英文300元/份;加急費:1000/份;郵寄費:25元/份;照片代辦沖印費:60元/次
(四)博士鑒定費:人民幣2500元/份;翻譯代辦服務費:英文300元/份;加急費:1000/份;郵寄費:25元/份;照片代辦沖印費:60元/次
注:其他語種翻譯服務費:500元/份
四、注意事項:
1、申請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如學位或文憑證書、留學期間成績單等須經正規翻譯公司進行翻譯,申請者本人翻譯無效。翻譯件須提供原件;
2、在俄語國家取得學位證書者,需提供預科證明;
3、在日本取得論文博士學位者,另需提供研究證明、學位申請書主論文摘要及副論文的題目列表;
4、在菲律賓取得學位證書者,如就讀學校為國立大學,需提供菲律賓外交部鑒定;如就讀學校為私立大學,需提供菲律賓高等教育委員會和外交部鑒定;
5、在美國學習取得學位證書者,如持F-1簽證;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簽證,需提供DS-2019表格;公派留學人員需提供派出單位出具的公派留學證明,如學習期間轉學或由非學生身份轉換為學生身份的,需提供可以證明其學生身份的材料;
6、在加拿大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開具的學習許可(study permit);
7、在國外學業結束,但只獲得學校出具的獲得學位的證明,尚未獲得學位證書者,需翻譯該證明及學習成績單;
8、馬來西亞雙聯課程申請者,須提交馬來西亞校方的成績單或學習證明以及第三國學校的成績單;
9、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請者需提交高中畢業證原件和影本及所獲學位內地學習經歷證明或成績單原件和影本;
10、尚未獲得學位證書但持有所就讀學校出具的已獲得學位證明信者,需翻譯該證明信及成績單。
一般用途
我們會評估申請人的總體學歷是否達到某一個特定資歷的標準,例如:香港資歷架構下第五級別的學士學位。
教師/医生註冊或教師/医生聘任用途
全球優秀人才移民永居計劃用途